据悉,具有成都市户籍的低保或低保边缘困难家庭中持有《残疾人证》的残疾人,按照每人每月200元标准发放补贴,一户多残家庭的困难残疾人,按照每人每月300元标准发放补贴。
另外,具有成都市户籍、持有《残疾人证》的一级和二级残疾人,按照一级每人每月80元、二级每人每月50元标准发放补贴。其中,60周岁及以上的每人每月100元,60岁以下经济困难的每人每月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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