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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护探视管理制度

来源:www.fubeics.com  时间:2023-02-05 05:26   点击:97  编辑:admin   手机版

一、陪护探视管理制度

一、探视者应按医院规定的时间(上午10:00-12:00,下午3:00-6:00)探视,每次不超过2人,在病房逗留时间不可过长;学龄前儿童不得带进病房,有传染性的病员一般不得探视。二、由主管医生和护士长根据病情,决定是否需要留陪护,原则上一患一陪。三、危重病人的家属可持病危通知单随时探视,如病情不宜探视者,医护人员须做好解释工作取得病人谅解。

法律依据:

《医疗机构执业管理条例》

第二条医疗机构执业,必须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医疗技术规范。

第三条医疗机构必须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诊疗科目、诊疗时间和收费标准悬挂于明显处所。

第四条医疗机构必须按照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

第五条医疗机构不得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

第六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医德教育。

第七条医疗机构工作人员上岗工作,必须佩带载有本人姓名、职务或者职称的标牌。

二、疫情期间探视陪护管理制度

1、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期间,严格管控住院患者陪护的标准及人数,降低病区人员密度,尽最大可能减少陪护人员。鼓励亲属利用微信、电话等方式对患者进行慰问,谢绝来院探视。

2、根据医嘱确定陪护及人数。医护人员根据患者的病情、年龄、自理能力等综合评估需要陪护的必要性。确需陪护人员时,医生开具陪护医嘱,并对患者及拟陪护的患者亲属进行健康情况、流行病学史的询问,指导其签订新冠肺炎期间流行病学史及健康情况调查承诺书,承诺书应入病历保存。

3、做好陪护人员有效信息登记,发放陪伴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二十一条医疗机构必须严格执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管理制度、操作规范,防止传染病的医源性感染和医院感染。

医疗机构应当确定专门的部门或者人员,承担传染病疫情报告、本单位的传染病预防、控制以及责任区域内的传染病预防工作;承担医疗活动中与医院感染有关的危险因素监测、安全防护、消毒、隔离和医疗废物处置工作。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指定专门人员负责对医疗机构内传染病预防工作进行指导、考核,开展流行病学调查。

第二十二条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的实验室和从事病原微生物实验的单位,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条件和技术标准,建立严格的监督管理制度,对传染病病原体样本按照规定的措施实行严格监督管理,严防传染病病原体的实验室感染和病原微生物的扩散。

三、北京协和医院住院可以家属陪护么

要看什么疾病,有严格的标准的,如果需要院方是可以让家属陪护的。90%不允许,只能请护工照顾。

四、华西医院住院陪人晚上可以住在一起吗?

住院的病人当然是不和陪护住在一张床上的,因为本来床铺位置就不是特别大,然后两个人在住在一张床上就会非常拥挤,而且也不利于住院病人的休整,所以陪护一般是会住在旁边单独一张床上,两个人分开住也会比较合理,两个人的休息也会比较好。

不可以哦,都是住陪护床,这是医院陪护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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