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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搞好模范职工小家工作?

来源:www.fubeics.com  时间:2023-05-30 21:54   点击:55  编辑:admin   手机版

一、怎样搞好模范职工小家工作?

1、明确职工小家的评比对象,一般为各基层工会小组,也可以是部门的科室或业务团队。

2、确定模范职工小家的评定标准。这个标准需要根据上级工会的评选标准结合各单位的实际情况来确定,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评定:组织建设、权益维护、经营促进、民主管理、职工文化、宣传教育、女工工作。

3、选定工会工作基础较好的工会小组(科室或业务团队)进行试点,严格按照评定标准建家,并形成一套完整的模板和成熟的建家经验(比如:组织建设方面的档案和记录管理,需要有会员基础信息档案、日常活动档案、评先档案、例会档案等等一整套标准的表格和记录)。

4、全面推广建家经验。组织召开建家专题交流会议,全面介绍建家经验(越具体越好,比如组织建设方面,会员会籍如何管理,会费如何收缴,基础档案需要统计哪些信息等等)。会后,下发开展模范职工小家建设评比通知(或管理办法),全面开展建小家活动,需要附标准的模板和表格。

5、定期检查各工会小组(科室或业务团队)的建家情况并对检查结果进行公示。对于建家工作存在差距的工会小组(科室或业务团队)要指明其存在的问题,要求其制定整改工作计划并限期整改,对于连续多次排名在最后的工会小组(科室或业务团队),建议组织召开会员(代表)会议,对工会小组长进行改选。

二、先进职工之家申报材料上决议怎么写

一、积极响应公司工会号召,不断完善工会组织建设。分公司现有职工 171人,工会会员 171人,职工入会率达到100%,在日常工作中,分公司党政高度重视工会工作,定期听取工会工作汇报,积极协调解决工会工作问题。按照职工之家的创建标准不断完善软硬件建设,基本达到职工之家的标准和要求。我们认真贯彻执行《工会法》,不断加强基层工会自身建设,坚持工会工作始终围绕大局,始终为职工维权的原则,为我分公司安全生产和精神文明建设做出了应有贡献。

二、完善民主管理制度、坚持厂务公开。分公司领导非常重视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对于工资奖金分配、材料费使用、工会会费使用、新车分配方案等职工比较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都及时张贴到“厂务公开栏”里,接受职工的监督。每一项制度出台前,我们总是反复听取职工群众意见。如油料管理规定、机关兼职押运员管理办法、机关绩效考核办法等,修改完善,职工代表表决通过后,才能执行。我们坚持每年按时召开职工代表大会,认真落实职代会各项决议。积极开展民主评议领导干部活动和民主评议班组长活动。并建立了民情信息站,及时向工会反馈信息,增强领导班子和职工群众的思想交流,增强了理解,为建设和谐稳定企业做出了积极贡献。

三、搞好班组建设,夯实基础管理。分公司工会组织高度重视班组建设工作,,自开展班组建设以来,分公司掀起了“我的岗位我负责”大讨论以及创建“五星级班组”的热潮。组织全员职工定措施、想办法,全面推广班组文化,强化班组长现场管理和员工队伍建设,努力实现安全、增产、降耗、提效。并结合分公司实际情况,在分公司运行了“班组建设考评细则实施方案”;成立了“班组建设考评小组”;进一步提高了班组建设的质量和水平,增强了班组的战斗力、凝聚力和执行力,推进了企业安全发展和科学发展。

三、全国模范职工之家的评选要求

1、各评选申报单位要高度重视评选申报工作,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基层党政领导干部和职工群众的意见,把评选申报的过程作为学习先进、交流经验、不断改进和提高工作的过程。

2、基层工会申报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必须经所在单位会员(代表)大会无记名投票决定,同意票率达不到75%的不能申报为全国模范职工之家。

3、优秀工会工作者的评选对象是各级工会专职干部,其中,各申报单位推荐的厅局级工会干部不得超过10%。各地向社会公开招聘的职业化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纳入优秀工会工作者评选范围(组织员、协理员、助理员、工会主席等),本人事迹突出,贡献较大者,可以申报全国优秀工会工作者。

4、评选申报的全国优秀工会之友,主要是推荐重视支持工会工作的省(部)级、市(厅)级党政领导干部。

5、评选申报的工会积极分子须是不脱离生产(工作)岗位的基层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车间(科室)委员会和专门工作委员会的正副主席、正副主任、委员、干事;工会正副小组长、小组干事;职代会各专门委员会(小组)成员、车间(科室)职工代表团(组)长、主持班组民主管理工作的职工代表;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技协会员、职工俱乐部工作人员、图书馆管理人员、广播员、电影录像放映员、各种业余文化体育活动队的领队和教练员;由工会聘请的法律顾问或律师、参与集体协商的职工代表、企业劳动争议协调委员会委员等。对取得突出成绩的农民工工会积极分子应予推荐申报。

6、驻会各全国产业工会的申报表彰名额主要用于中央单位在京无主管的基层工会。申报其他基层工会应与该单位所在地方工会沟通协商。与地方工会重复申报的集体和个人,其名额不予补发;推荐的基层工会不具有省部级模范职工之家称号的,不予批准,名额不调剂、不补发。集体和个人申报登记表上报前须加盖有关省(区、市)总工会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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